质量保证措施

 
A、关键过程
1)对成品的质量、性能、功能、寿命、可靠性及成本等有直接影响以及涉及重大环境因素控制的工序;
2)产品重要质量特性形成的工序;
3)工艺复杂,质量容易波动,对工人技艺要求或问题发生较多的工序。
B、 特殊过程
1)产品质量不能通过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工序;
2)产品质量需进行破坏性试验或采用复杂工艺、昂贵的方法才能测量或只能进行间接监视的工序;
3)该工序产品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交付之后,不合格的质量特性才能暴露出来。
C、 公司生产的关键和特殊过程是裁料、滚边、缝纫、熨烫、成型过程。对这些过程应进行确认,以证实它们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适用时,这确认的安排包括:
1)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以证实所使用的过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效实施。公司对关键、特殊过程生产工艺经生产部编制、试验室试运行合格后才可交生产车间正式实施;
2)对所使用的设备的认可,包括对设施能力(包括精确度、安全性、可用性等要求)及维护保养有严格要求,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相关生产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资格鉴定,考核合格上岗。
3)车间应确保实施针对这类过程的特定方法和程序;
4)对这些过程的生产监控应进行记录,填写相应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
5)过程的再确认: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材料、设施人员的变化等),应对上述过程进行再确认,确保对影响过程能力的变化及时作出反应;根据需要对相应的生产工艺和生产作业指导书进行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关于文件更改的有关规定。
D、 车间应使用适宜的生产服务设施,除生产设备外,包括对各种工装、卡具、模具、辅具及环境检测设施等的控制,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执行《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对生产服务运作实施监视和测量,配置适用的监视与测量装置,以便在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进行产品特性及过程特性的监视和测量,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生产中认真做好自检(检查本工序产品)、专检(专职检验员),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对产品的放行应执行《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有关规定。
E、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1)  适当时生产部规定对产品进行标识的方法,并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标识产品的状态;质管部标识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2) 加工中,车间班组长要保证生产环境整洁,工件、物料摆放整齐有序,物料、工件(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标识明确,每工位应养成首件检验和自主检验的好习惯。
3)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标识并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的维护。
F、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1)在有追溯性要求时,对产品予以标识以便于追溯;如果不标识不会引起产品混淆或无追溯要求时,也可以不对产品进行标识。产品标识采用采购产品本身的标识(如原标识不清,库管保管员应挂上物料标识卡)。
2)当合同、法律法规和公司自身需要(如顾客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风险等)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公司产品有相应追溯路径。
G、  产品状态标识为:
1)检验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填写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在生产现场以标牌作为标识,由生产部监督实施;
2)紧急放行标识:对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产品应在产品质量跟踪卡上标识“紧急放行”,由生产部监督车间实施;
3)根据需要标识产品加工状态为“正加工”、“待加工”,由生产部监督车间实施。